洗衣服洗出纠纷,免责条款真能免责吗?

发表时间:2021-04-02 20:10作者:萧山司法

将衣服送去洗衣店清洗

经常“洗”出纠纷

特别是因为洗护不当

导致的赔偿问题很难解决

下面就跟随小编来看

一则真实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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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10月,天气渐冷,赵阿姨将自己的蓝白双色水貂绒大衣拿到某洗衣店清洗,并支付清洗费用80元。洗衣店的经营者小张出具《洗衣单》后,让赵阿姨在三个工作日以后来取衣服。


三天后,赵阿姨依约来到小张的干洗店取衣服,却发现衣服上的白格子被染成了蓝色,衣服全部受损。赵阿姨多次向小张讨要说法未果。今年5月,赵阿姨将洗衣店起诉至法院,要求其赔偿购衣款700元及清洗费用80元。


“衣服染了色,是它本身配色导致的,跟我们洗衣店没关系!”庭审中,小张对此是一肚子气,称因为这件事,赵阿姨到店里闹事,严重影响了洗衣店的经营。小张认为,自己已经在《洗衣单》的“注意事项”中明确标明了免责条款——“在洗染中有缩水、脱扣等我店不负责任”“本店不负责因衣物自身褪色而自染及特别污渍除渍的责任”等事项,且赵阿姨也在顾客栏处签字确认,因此,洗衣店不应承担任何责任。


关于小张提到的《洗衣单》中的免责条款,赵阿姨却说洗衣店并未进行过详细说明或提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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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衣服染了色,是它本身配色导致的,跟我们洗衣店没关系!”庭审中,小张对此是一肚子气,称因为这件事,赵阿姨到店里闹事,严重影响了洗衣店的经营。小张认为,自己已经在《洗衣单》的“注意事项”中明确标明了免责条款——“在洗染中有缩水、脱扣等我店不负责任”“本店不负责因衣物自身褪色而自染及特别污渍除渍的责任”等事项,且赵阿姨也在顾客栏处签字确认,因此,洗衣店不应承担任何责任。


关于小张提到的《洗衣单》中的免责条款,赵阿姨却说洗衣店并未进行过详细说明或提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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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个案子比较典型。在该类服务合同纠纷中,《洗衣单》等相关合同一般由经营者提供,条款多为格式条款,若完全依照合同约定履行,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。对此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规定,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、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,该条款无效。”承办法官介绍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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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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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中常见的“本店概不负责”等格式条款,其实是缺少法律依据的。法官提醒经营者,为避免上述纠纷发生,在向消费者提供制式合同时,应该对其中的免责条款等关键内容作清晰标识,并向消费者进行着重说明,最好以签字形式进行确认。


本文转载自:萧山司法 公众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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